第5條
委託代銷未辦竣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之案件,申報登錄成交實際資訊之
類別及內容如下:
一、交易標的:不動產標示、交易筆棟數、建案名稱、買受人、起造人名
稱、建造執照核發日期及字號等資訊。
二、價格資訊:房地交易總價、土地交易總價、建物交易總價、車位個數
、車位類別、車位總價、交易日期等資訊。
三、標的資訊:土地交易面積、建物交易面積、使用分區或編定、總樓層
數、交易層次、主要建材、主要用途、建物格局等資訊。
前項第二款交易總價如係土地與建物分別計價者,應分別登錄;合併計價
者,應登錄房地交易總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