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徵收補償市價查估辦法
( 103 年 11 月 14 日)
第2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市價:指市場正常交易價格。
二、比準地:指地價區段內具代表性,以作為查估地價區段內各宗土地市 價比較基準之宗地,或作為查估公共設施保留地毗鄰非公共設施保留 地區段地價之宗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