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馬祖地區原土地所有權人申請返還土地實施辦法  ( 100 年 09 月 27 日)
第8條
指界測量時,地政機關應通知申請人及土地管理機關到場指界,埋設界標 ;其因指界測量所生界址糾紛,依土地法第五十九條第二項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