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或組織從事測繪業務許可辦法  ( 97 年 05 月 16 日)
第2條
本法第五十六條第一項所定外國人,指外國自然人或法人;外國組織,指 外國團體、機構或國際組織。

前項外國人或外國組織從事測繪業務,區分為辦理專案測繪業務及經營測 繪業。

前項所定專案測繪業務,指我國自然人、法人、團體或機構基於公共利益 需要,經許可與外國人或外國組織合作辦理之測繪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