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規費收費標準  ( 106 年 07 月 11 日)
第3條
本標準收費之項目及費額如下:

一、測量儀器校正服務如附表一。

二、法院囑託鑑測如附表二。

三、軟體授權使用如附表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