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士簽證責任及簽證基金管理辦法  ( 92 年 05 月 30 日)
第7條
本會置執行長一人,由主任委員提報本會通過後聘任之;承主任委員之命 ,執行本會決議事項及處理日常事務。

本會必要時得置工作人員若干人,由執行長提報本會通過後聘任之,辦理 會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