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不動產估價師專業訓練機關(構)學校團體及專業訓練或與其相當之證明文件認可辦法  ( 101 年 08 月 29 日)
第8條
辦理專業訓練之機關 (構) 、學校、團體應將每年學員名冊、出席紀錄、 經費收支、師資名冊等資料保存建檔,保存期限至少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