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  權利估價 ( 102 年 12 月 20 日)
第121條
抵押權估價,應估計價格日期當時勘估標的正常價格,以實際債權額為基 礎,考慮其他順位抵押權設定狀況、流通性、風險性、增值性及執行上之 難易程度等因素調整估計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