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估價師法  業務及責任 ( 104 年 12 月 30 日)
第14條
不動產估價師受委託人之委託,辦理土地、建築改良物、農作改良物及其 權利之估價業務。

未取得不動產估價師資格者,不得辦理前項估價業務。但建築師依建築師 法規定,辦理建築物估價業務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