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所有權人辦理農村社區土地重劃辦法  獎勵 ( 92 年 08 月 26 日)
第53條
重劃區內區域性聯外道路及下水道等公共設施,除其用地應由重劃區內土 地所有權人按其土地受益比例共同負擔外,其工程費用得由直轄市或縣 ( 市) 政府視實際情形編列預算補助或由政府視實際情形配合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