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所有權人辦理農村社區土地重劃辦法  獎勵 ( 92 年 08 月 26 日)
第51條
重劃後之土地,由重劃會於重劃完成之日起三十日內,列冊報經直轄市或 縣 (市) 主管機關轉送稅捐稽徵機關,依法徵免地價稅或田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