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所有權人辦理農村社區土地重劃辦法  獎勵 ( 92 年 08 月 26 日)
第50條
重劃期間,依法得減免地價稅或田賦之土地,由重劃會於重劃計畫書、圖 公告確定後三十日內,列冊報經直轄市或縣 (市) 主管機關轉送稅捐稽徵 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