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所有權人辦理農村社區土地重劃辦法  籌備作業及重劃會之組織 ( 92 年 08 月 26 日)
第5條
籌備會之任務如下:

一、勘選擬辦重劃範圍。

二、調查重劃區現況。

三、舉辦座談會說明重劃意旨。

四、向有關機關申請提供地籍資料及技術指導。

五、擬訂開發計畫書、圖。

六、擬訂重劃計畫書、圖。

七、擬訂重劃會章程草案。

八、召開第一次會員大會。

籌備會之任務於重劃會成立後自動解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