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所有權人辦理農村社區土地重劃辦法  獎勵 ( 92 年 08 月 26 日)
第47條
重劃籌備會或重劃會向有關機關申請閱覽地籍藍曬圖、區域計畫書圖、耕 地租約資料時,免收閱覽費;申請發給土地登記簿及地籍圖謄本時,減半 收取謄本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