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都市土地申請變更編定規費收費標準  ( 88 年 10 月 01 日)
第2條
申請辦理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面積在一公頃以內者,應繳納規費新台幣 三千元,超過一公頃者,每增加半公頃加收新台幣一千五百元,不足半公 頃者,以半公頃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