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重劃實施辦法
計算負擔及分配設計
( 104 年 07 月 13 日)
第30條
重劃後土地之最小分配面積標準,由主管機關視各街廓土地使用情況及分 配需要於規劃設計時定之。但不得小於畸零地使用規則及都市計畫所規定 之寬度﹑深度及面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