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重劃實施辦法
計算負擔及分配設計
( 104 年 07 月 13 日)
第27條
市地重劃區範圍以都市計畫道路中心線為界者,其臨街地特別負擔,應按 參與重劃之道路寬度計算。
分配結果未列入共同負擔公共設施用地﹑面臨路寬四公尺以下道路及已開 闢公有道路之臨街地,不計算臨街地特別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