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調查估計規則  ( 102 年 12 月 31 日)
第25條
內政部應對都市土地商業區、住宅區、工業區,依直轄市或縣(市)地政 機關調查之地價,每年編製地價指數表二次。

前項編製地價指數表,得委託民間機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