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利公益信託許可及監督辦法  ( 106 年 12 月 05 日)
第18條
受託人職務解除或任務終了,或遺囑指定之受託人拒絕或不能接受信託者 ,主管機關得依本法第七十六條、第三十六條第三項、第四十五條第二項 及第四十六條規定,依職權或因利害關係人、檢察官申請選任新受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