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個人照顧服務辦法  其他服務 ( 104 年 05 月 20 日)
第72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依身心障礙者個別需求提供復康巴士、情緒 支持、行為輔導、輔具服務及其他福利相關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