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個人照顧服務辦法
社區居住
( 104 年 05 月 20 日)
第38條
社區居住得由下列單位提供:
一、財團法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
二、社團法人身心障礙福利團體。
三、其他捐助章程明定辦理身心障礙福利事項之財團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