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個人照顧服務辦法  生活重建 ( 104 年 05 月 20 日)
第26條
日常生活能力培養服務內容如下:

一、自我照顧及居家生活能力培養。

二、社區生活參與之促進。

三、定向行動訓練及資訊溝通訓練。

四、其他與日常活動有關能力培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