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家庭照顧者服務辦法  ( 104 年 05 月 20 日)
第24條
提供家庭照顧者心理及情緒支持服務內容涉及各專業人員法規所定業務者 ,應依各該專業人員法規辦理。

前項服務於必要時,應轉介相關專業團體或機構,提供後續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