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福利服務提供者資格要件及服務準則  退休準備服務 ( 104 年 11 月 16 日)
第82條
退休準備服務內容如下:

一、財務規劃。

二、退休後之生涯規劃。

三、健康促進。

四、退休前、後之心理調適。

五、休閒生活安排。

六、居住安排。

七、社會參與。

第83條
退休準備服務由下列單位提供:

一、醫療機構、護理機構、醫療法人。

二、老人福利機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

三、公益社團法人、財團法人、社會團體。

四、退休前所屬之服務單位。

五、社區大學。

六、社會教育機構。

七、學校。

第84條
退休準備服務提供單位應辦理下列事項:

一、提供充足的退休準備相關資訊。

二、提供創新及多樣服務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