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福利服務提供者資格要件及服務準則
法律服務
( 104 年 11 月 16 日)
第76條
法律服務提供單位應辦理下列事項:
一、兼顧當事人合法權益及公共利益。
二、基於誠信、公平、理性及良知,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