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福利服務提供者資格要件及服務準則  社區式餐飲服務 ( 104 年 11 月 16 日)
第63條
社區式餐飲服務提供單位應辦理下列事項:

一、訂定工作內容及督導流程。

二、製作服務紀錄。

三、提供衛生安全及營養均衡之飲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