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福利服務提供者資格要件及服務準則  緊急救援服務 ( 104 年 11 月 16 日)
第26條
緊急救援服務內容如下:

一、意外事件及緊急事件處理單位之聯繫。

二、救護車緊急救護之聯繫。

三、緊急聯絡人之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