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會法施行細則  會員 ( 104 年 05 月 26 日)
第11條
鄉(鎮、市、區)教育會個人會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出會,由其所屬教 育會報請該管主管機關備查:

一、死亡。

二、喪失會員資格。

三、有本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至第五款情形之一。

四、未依會籍移轉之規定辦理會籍移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