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團體法施行細則  全國各業工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 70 年 07 月 14 日)
第41條
全國工業同業公會聯合會依本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籌集之臨時事業費,應將 其籌集金額、用途及收支狀況,報請主管機關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