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健康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身心障礙給付 ( 102 年 08 月 14 日)
第61條
保險人審核身心障礙給付,除得依本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指定醫院或醫師 複檢外,並得通知出具身心障礙診斷書之醫療機構,檢送必要之檢查紀錄 或有關診療病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