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健康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投保單位 ( 102 年 08 月 14 日)
第6條
投保單位應備被保險人名冊(卡),記載下列事項:

一、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及住址。

二、投保資格審查通過年月日。

前項名冊(卡),各投保單位應自被保險人喪失加保資格之日起保存五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