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發展工作綱要  ( 103 年 09 月 18 日)
第11條
社區發展協會應根據社區實際狀況,建立左列社區資料:

一、歷史、地理、環境、人文資料。

二、人口資料及社區資源資料。

三、社區各項問題之個案資料。

四、其他與社區發展有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