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  ( 103 年 01 月 29 日)
第12條
符合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第五款及第六款規定,且年滿二十歲 者,得申請創業貸款補助;其申請資格、程序、補助金額、名額及期限等 ,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另以辦法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