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防治法施行細則  ( 104 年 07 月 29 日)
第8條
法院受理本法第十二條第一項但書規定緊急保護令聲請之事件,如認現有 資料無法審認被害人有受家庭暴力之急迫危險者,得請警察人員及其他相 關人員協助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