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搭乘國內大眾運輸工具優待實施辦法  ( 104 年 10 月 08 日)
第8條
大眾運輸業主管機關對於本法第五十八條第一項至第四項之實施,應列入 業者營運評鑑之項目,實施成效優良之業者,得予以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