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安置輔導之福利及教養機構設置管理辦法  ( 94 年 11 月 01 日)
第10條
安置機構執行個案輔導計畫,涉及司法、教育、衛生、勞工或其他各目的 事業主管機關職掌者,得主動或請求少年法院、主管機關協調各目的事業 主管機關配合辦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