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選舉罷免辦法  ( 105 年 12 月 01 日)
第30條
合作社之選舉,發覺有違法舞弊情事時,會議主席得會同監票員宣布將票 匭、社員名冊、已投選舉票、用餘選舉票及有關文件加封,報請主管機關 核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