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  ( 106 年 03 月 31 日)
第23條
在職訓練辦理方式如下:

一、由主管機關自行、委託或補助機構、團體辦理。

二、由機構自行或委託機構、團體辦理。

三、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自行、委託或補助相關專業團體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