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及少年保護通報與分級分類處理及調查辦法  ( 104 年 08 月 06 日)
第15條
依本辦法保護之兒童及少年有適用家庭暴力防治法者,直轄市、縣(市) 主管機關得視兒童及少年需要,代為聲請民事保護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