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評鑑及獎勵辦法  ( 103 年 01 月 03 日)
第8條
本部對於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之評鑑,以每三年一次為原則;其評鑑方式 、程序及等第基準,由評鑑小組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