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 104 年 11 月 11 日)
第4條
本基金之用途如下:

一、研發或產業訓儲替代役役男第一階段及第二階段服役期間之薪俸、主 副食費、住宿與交通津貼、保險、撫卹及相關權益等支出。

二、辦理研發或產業訓儲替代役役男基礎訓練及專業訓練所需費用支出。

三、對用人單位或役男之申請、資格甄審、服勤督考、人員訪談、檢視制 度執行與運作等行政及管理費用。

四、延攬及獎助研發或產業訓儲替代役役男支出。

五、管理及總務支出。

六、其他有關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