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甄選訓練服役實施辦法  ( 105 年 01 月 21 日)
第9條
經主管機關核定甄選錄取之研發或產業訓儲替代役役男,應按入營梯次、 指定時間、地點報到入營,接受為期一星期至四星期之基礎訓練及專業訓 練。

前項入營梯次,由役男依志願選填;逾該梯次訓練員額時,以抽籤決定之 ;入營梯次經核定並通知後不得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