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代役役男薪俸地域加給及主副食費發放辦法  ( 104 年 09 月 30 日)
第12條
替代役役男之薪俸、地域加給及主、副食費,本辦法未規定者,比照國軍 義務役軍官、士官、士兵給與基準及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