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代役役籍管理辦法  ( 89 年 05 月 18 日)
第9條
替代役役男服役期間轉調或改屬於另一役籍管理單位者,應由原屬役籍管 理單位填具役籍資料移轉單,連同所管役籍資料,一併送交新屬役籍管理 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