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替代役役男訓練服勤管理辦法  ( 107 年 03 月 01 日)
第7條
需用機關辦理一般替代役役男服勤單位分發,應將基礎訓練成績列入分發 成績;其所占比率不得低於分發成績計算基準之百分之四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