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替代役役男訓練服勤管理辦法  ( 107 年 03 月 01 日)
第18條
服勤單位每半年應對所屬一般替代役役男,就學識、才能、品德及績效等 方面予以考核。但役期未滿半年者,應於服役期滿日前完成考核工作。

前項役男考核資料隨役籍移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