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政規費收費標準  ( 104 年 07 月 27 日)
第3條
戶政事務所核發國民身分證規費收費數額如下:

一、初領國民身分證:每張收費新臺幣五十元。

二、換領國民身分證:每張收費新臺幣五十元。

三、補領國民身分證:每張收費新臺幣二百元。

四、提供過世親屬國民身分證之相片影像電子檔光碟:每份新臺幣一百元 。

政府機關辦理行政區域調整、門牌整編作業而須換領國民身分者,免收規 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