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人員公辦電視罷免說明會實施辦法  ( 106 年 06 月 26 日)
第8條
領銜人及被罷免人參加公辦電視罷免說明會應於指定時間內,到達指定之 罷免說明會會場簽到。

主持人宣布罷免說明會開始並說明罷免說明會進行之規則後,依序由領銜 人及被罷免人上臺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