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祀公業條例  祭祀公業法人之監督 ( 96 年 12 月 12 日)
第45條
祭祀公業法人發生章程所定解散之事由或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廢 止其登記時,解散之。

祭祀公業法人解散時,應由清算人檢具證明文件及財產清算計畫書,報請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