殯葬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 101 年 06 月 20 日)
第29條
依本條例第五十五條第二項規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公開之相關 資訊如下:

一、殯葬設施經營業依本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成立管理費專戶之收支、運 用及損益情形。

二、殯葬禮儀服務業依本條例第五十一條規定交付信託業管理之費用。

三、殯葬禮儀服務業交付信託業管理之費用,依本條例第五十二條規定投 資運用之範圍、比率及金額。

四、信託業依本條例第五十三條規定辦理之年度結算報告。

五、殯葬禮儀服務業有本條例第五十四條第三項情形,應將信託財產退還 於消費者之相關資訊。

六、其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有公開必要之資訊。